今天終於把《賴聲川的創意學》這本書給看完了。
回想一下,最記得的是什麼?
『作』:
『創』代表著想像力、幻想力、創造力,這一切都很迷人。而『作』意味著乏味的苦工。但我認為的創意工程,只有百分之十屬於創,剩下百分之九十就是作。一般人認為『創作』就是創意點子的發想,事實上,要把構想變成實際的作品,是一條漫長的道路。(235)
『作』是非常重要的,每一個成名的藝術家,都是非常辛勤努力的。不要只看到他們外表的成就,以為這都是他們的天賦,但是,天賦是需要不斷的努力,從『作』中而精鍊出來的。記得聽過幾米的演講,幾米是每天非常認真工作的,朱銘也是一樣,看過宮崎駿的工作室,也可深深體會他的工作情況。
創意構想必須顯現成作品,...很多構想在腦中看起來很精彩,但要轉換成形式的時候就難產。....對很多創意人來說,創意構想不是問題,真正的痛苦在於執行。(p236)
是啊,如果沒有付諸實踐,構想永遠只是構想,無法實踐的創意,只是空想。因此,要透過『作』,不斷的從作中精進方法與技術,才有足夠的訓練和練習累積足夠的技巧。
『放』:
放,是一件不容易的事,放下自己既有的觀念,放下控制慾。需要智慧與勇氣。
放下,才能看到。放下概念,放下自己,就能直接穿透事物看到原貌。(p173)
在我們日常生活中,對於不在自己觀念範圍內的東西,往往看不到。....
一個人能不能累積智慧,主要看他懂不懂如何看這個世界,如何看自己的動機、習性、生命經驗。眼睛只是感官。到底看到什麼,看多看少,是心在決定。(p147)
除了『看』事情需要放,在工作上,也需要放。這裡的放,就是指離開工作的場域,像Google小子去參加火人祭,大前研一所說的『OFF』,還有賴聲川修佛法。在教養小孩或學生時,『放』也是很重要的。放,才能讓他有機會展翅高飛,才能讓他有機會青出於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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