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昨天(2006/12/12)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的「禁止體罰條款」修法,首度明文訂定禁止體罰,國家應保障學生學習權、受教育權、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,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侵害。
目前全世界已有十六個國家立法全面禁止體罰,立法禁止校園體罰有109個,台灣三讀通過校園禁止體罰,是第109個立法的國家,雖然立法腳步有點慢,但終於趕上了。
世界排名第109名,看來零體罰是普世價值,我們在這個觀念上是蠻落後的,應該很高興終於跟上世界的潮流了。
我很想知道,亞洲國家有哪些已經是零體罰了。
大家都知道,這幾年人本推零體罰,推得相當辛苦,因為和社會的觀念是相違背的。
立法禁止校園體罰,大家的態度是怎樣呢?
下面是一則報導:
零體罰兩樣情~無配套 老師抱怨 同學擔心成壞學生保護傘
ETtoday 更新日期:2006/12/13 15:24 記者:記者吳昱曄、沈政鋒/台北報導
立法院通過零體法法案,聽到這消息的學生老師們意見很兩極.有學生覺得這法案,可以保障學生人權權益.但也有學生覺得這法案根本是變相保護壞學生,而老師們更是抱怨連連,直呼如果沒有配套措施,以後真的不知道該怎麼管教學生!
熱膠條打手心、原地青蛙跳、操場跑十圈,體罰個案層出不窮,現在立法院通過零體罰法案,保障學生人權權益,聽到這消息老師們直呼太誇張。由於零體罰法案沒有明文定義體罰涵義,如果按照現行法案精神,以後管教學生,老師們可能得傷腦筋,因為包括訓話、罰抄書,一個不小心,通通都可能變不當體罰,但奇怪的是,老師們擔心,同學們似乎也不開心。
擔心零體罰法案變成班上壞同學的保護傘,對零體罰法案同學老師見解大不同,看來真要實施上路,細節項目恐怕得再多多討論。
大家對體罰其實都還存在許多迷思觀念,
體罰不等於管教,
不體罰不等於不管教或無法管教,
不體罰(不打不罵)也不等於愛的教育。
體罰是權威文化的幫凶,
體罰是追求速效、重視表面上立即效果的方式,但不是真正教化的方式。
實施零體罰,就是要師長用心去想,用愛去做,找出適合的方法,真正改變孩子的錯誤行為。
零體罰的推動難在從小接受體罰長大的孩子,當他為人父母或師長時,會很自然也一樣採取體罰的方式。
下面這則新聞告訴我們,老師家長要改變態度,想新的辦法(用心的辦法)!
教部:教師管教要想新方法
更新日期:2006/12/13 04:09 記者: 林志成/台北報導
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修正案,明訂禁止體罰。教育部訓委會常委柯慧貞提醒所有老師,以後對不守規矩的學生也不能「打」,必須想出其他更適當方式管教;若管教不當,會被記過處分。
至於「體罰」或「不當管教」的認定,教育部與全國教師會、地方教育單位在半年內定出實施細則。
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秘書蕭逸民說,老師不能打學生,就像警察不能毆打嫌犯、雇主不能打勞工、先生不能打老婆一樣,都是基本人權,與教育無關。
柯慧貞說,雖然體罰可暫時壓抑青少年不良行為或導致短暫服從,但會帶來更多壞處,包括破壞師生關係、造成兒童低自尊與不安恐懼、教會小孩不滿時就使用暴力或攻擊、鼓勵教師發洩自己不滿,因而帶來往後更嚴重的虐待行為。
柯慧貞指出,今後老師遇到頑皮、不守規則的學生,要想其他方式管教,譬如加強溝通或鼓勵學生正向行為。長期下來,學生就會講道理,減少負面行為。
柯慧貞認為,處理學生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而不同,如調整座位、代為保管物品或取消參加課程表以外的活動,反正就是不能用打的。柯慧貞表示,未來老師管教措施須與學生違規輕重相當,要符合比例原則。根據相關規定,如果老師管教不當,造成學生身心受傷,老師將被記過。
柯慧貞表示,目前已有台北市、台北縣、高雄縣、屏東縣、台東縣、花蓮縣、金門縣及連江縣等八縣市訂有相關作業規定或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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