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8日,他走進王永慶的告別式會場。
他是很不想來的,但是為了再復出,他必需出現在媒體前面,才能號召他的群眾。
 
會場裡冠蓋雲集,藍綠的重要人物都在,只有他深陷官司~
他在心裡吶喊,國民黨正在要報仇,拿我開刀,司法迫害啊!
他機械式的跟已到的馬握手,然後不情願的坐在連戰的旁邊。
位子是已被事先排好的。(連戰臭著一張臉,心裡鄙視著鄰座的這個傢伙以及那張造假的支票。)
 
告別式進行著,王家三房坐成一排,子女輪番上台哀悼父親,感謝父親。
他想著~
王永慶,這個全台灣最有錢的人,竟不會享受?他不只自己不享受,也不讓他的子女享受?!
子女還感謝他?!包括曾被他逐出家門的長子,竟說下輩子還要當他的兒子。
這種父親,兒子還感謝他?!沒搞錯?
我覺得王永慶真是錢的奴才,這麼有錢,不享受,竟還說,
財富只是上天託付作妥善管理和支配之用,沒有人可以真正擁有
這個王家,在我掌權當政時,兒女結婚時,他們竟都沒來走後門、送獻金、拜碼頭。
 
他想著~
像我,多有錢啊~我是陳錢總統,錢第一家庭。
看,我才掌權八年,全球各洲都有我的錢!我家現金珠寶堆積如山!
我對我的兒子多好,用空軍一號幫他迎親,我老婆把錢都存在他的戶頭。
只是.......... 我死時,我兒子不知道會不會這麼感恩我?!
 
王永慶,和我一樣是貧戶出身,他小學沒畢業,我可是台大法律系第一名啊~
他有他的台塑王國,他是經營之神;我也不遑多讓啊,我也有我的台灣國,
看,多少人把我捧得像神一樣?
竟有人說他才是台灣之子?!
『台灣』就是我啊,難道你們都不知道嗎?我最愛台灣哪!
王永慶如果是真正的台灣之子,嘿,我是台灣國國父ㄌㄟ!
 
台上的王作榮讚揚王永慶,卻指桑罵槐的罵我,這個王老頭和王永慶一樣,討厭!
 
黑人歐巴馬當上美國總統!
47歲學法律,想當年,我也是少年得志,意氣風發!
不同的是,歐巴馬現在是美國總統,我是階下囚!
 
馬英九現在支持率一直在降,一直被罵,我心裡很爽,
但,
每次看到馬英九就有氣,他那麼帥、又會講話、英文又好.....
同樣都是法律人,看他笨的被法律給綁手綁腳,瞧,我多會玩弄法條,
好不容易搞個貪污案給他,馬英九竟全身而退?
 
馬英九、歐巴馬、呂秀蓮都是哈佛出身,
哼,哈佛有啥了不起?如果我去讀,我一定是第一名!
 

三天後,2008年11月11日,他慷慨走向特偵組,第五次大膽預言他會被押,他說他等這一天很久了。
當檢察官提出聲押時,他錯愕~
他開始耍招,法警毆打我.....
2008年11月12日清晨,他變成2630,舉國歡騰。如此大快人心的事,馬英九卻說『哀衿勿喜』。
連馬英九的哈佛恩師都寫信來說這樣沒人權。
但也沒啥用,
他只好用禁食來凸顯他的可憐,讓全球知道馬英九怎麼欺壓他。
 
他至此還不願承認,他被訴的是『貪污罪』,
錢和權就像魔戒一樣,讓他逃不出~
 
看看世界上另一個有錢人怎麼看待他的錢? 
 
巴菲特的滾錢人生-滾的不只金錢、還有對社會的熱情

巴菲特給自己人生的註腳就是雪球。他形容自己站在高山上逐漸滾雪球下山,愈滾愈大。只是滾的不只是金錢、人脈,還有對社會的熱情,和對下一代的關心,在2006年他將85%股票、值370億美元捐回給社會,創下全球慈善捐款的奇蹟。

並且當全世界為了金融風暴傷透腦筋,巴菲特能繼續滾錢人生,就是基於他堅持力行簡單的投資哲學—「道德」。《雪球》內容中,巴菲特也曾作出此回應:「巴爾扎克(Honore de Balzac,法國文學家)說過,每筆財富後面都有罪惡,但這不適用於波克夏。」可見首富的背後,在乎的不僅僅是數字,還有對社會道德的堅持。然而,巴菲特的人生及投資哲學不只是如此,以下節錄《雪球》第62章:

「如果你裹在正確的雪球裡面,它一定會滾下去。我就是這樣。我的意思不是只指錢滾錢,就瞭解這個世界和結交什麼樣的朋友來說,也是這樣。隨著時間的流逝,你必須做選擇,而且你必須是雪花願意掉落在身上的那種人。其實,應該說你必須是本身的那團濕雪。你最好是邊走邊加上更多的雪,因為你不會再回到山頂。生命的運作方式就是這樣。」(天下文化巴菲特雪球編輯小組 )

同樣是錢滾人生,

王永慶和巴菲特贏得了尊重,

而他,錢滾過全球,卻滾來鄙視及一世的污名。

他,至今,還不認為自己有什麼錯,

他的妻子兒女也絲毫不認為他們有錯,是那些商人自己把錢送來的啊,

他老婆還在斤斤計較,原來辜家說要給她四億喔,她只拿到兩億,姓蔡的A走其中一億,她要殺了他....

還有姓郭的商人說要給她一億,結果她只拿到九千萬......

像極了黑道老大被黑道小弟從中A掉一些利益,黑道老大生氣了....

不管如何,他們還是口口聲聲對著媒體大喊,

他們這家子真是可憐,他們受欺壓迫害,司法不公司法迫害.......


 
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chiu2023 的頭像
chiu2023

行萬里路 讀萬卷書

chiu20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