令人敬佩的特偵組檢察官們,您們辛苦了~
20081111 扁上手銬進看守所
20081212 扁家四大案首波偵結
扁家四大案首波偵結,由於扁珍涉詐1億元國務費、龍潭案收賄1198萬美金、扁珍龍潭案收600萬美金、南港案扁珍收243萬美金,檢方認定扁家四人惡行重大,請求法院從重量刑。
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:「陳水扁先生犯行重大,犯後一再攻擊司法,並無悔意,以其擔任2屆中華民國總統,於就職時依憲法宣言,必須恪遵憲法、盡忠職務,增進人民福利,保衛國家,無負國民負託,如違誓言,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,而進而知法犯法,請求予以最嚴厲的制裁。
吳淑珍女士,利用總統夫人身份,大肆干政、搜括財物、紊亂體制、敗壞官箴,請從重量刑。
陳致中先生、黃睿靚女士,以直系血親共犯洗錢罪本得減輕其刑,惟其未交代海外資產,惡行不輕,請從重量刑。
其餘被告因自白、或配合偵辦、或態度良好者,依法請求減輕或屏除其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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